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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3 9:32:4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因此,若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上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