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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7 9:46: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满足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要求的公司是否即可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如可以,该等条件中的注册资本是否必须实缴?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是否需要满足该等要求?
2、企业满足何等条件可在国家市监局总局注册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该条所指的公司是否包含央企各级子公司?还是仅限于央企及央企一级子公司?即央企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可否在国家市监局总局进行注册登记?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核准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在企业名称前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由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办理企业的设立登记。因此,注册资本是否实缴或认缴请向企业所在地所属登记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