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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7 15:4:1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地级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有权委托市辖区的区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司登记?
2016年6月,原安徽省阜阳市工商局(现为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公司登记权下放的文件,将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公司登记权下放给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
原安徽省工商局并未对登记管辖作出具体规定。请问地级市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有权委托或下放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辖权?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