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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投资康师傅经销的老板,他邀请我帮他注册公司提任会计(口头),遂于2015年3月5日注册了娄底市珠峰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由于注册公司,是他一人投资,需要一位监事,他请我负责财务并担任他公司监事一职,我亦同意登记。登记完成之后,他便找其他事由,拿走了所有的登记资料,并且告知我以后,不需要我担任公司的一切职务。我便同意并同时要求他尽快变更监事((他答应)。四年多了,最近我发现(天眼查),该企业监事还未变更,仍旧是本人的名字。便电话和微信联系了他,并且提出尽快变更监事。他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变更。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建议你与公司继续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