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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0 16:33:3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一)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