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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6 15:0:1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你好.咨询一下.在吉林省省内其他县市注册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220323600131862. 有效期2011年至2015年.没经营多长时间就不再经营了.回老家了.也没有办理注销手续.现在已经2020年了过期好几年了.还需要办理注销吗?有什么不良后果?如果需要可以电话办理注销吗?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目前,部分地区正在试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具体问题请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