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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企业(零售)开办条件对面积、场地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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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8 10:21:1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根据深圳市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实施办法,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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