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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6月1日起,零售场所禁用的是哪类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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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8 10:31:5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从2018年6月1日起,全市所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本处所称塑料购物袋是指由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用于装盛消费者所购商品,具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但不包括商品零售场所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不具有提携功能,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且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的塑料预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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