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工商知识 » 正文

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怎么申请复检?

gg2.jpg

2021-6-1 11:11:1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被抽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称的食品生产者可以自收到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之日(包括检验报告接收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规定向组织抽检的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说明理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将书面申请当面送达。逾期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复检的权利。复检申请联系电话:83070283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920室。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