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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中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为限的 2020年的社平均工资还没公布 是先按2019的年平均工资来确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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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1 11:34:49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工作人员 ,您好 

我有些问题想要咨询一下,因为不是很紧急就没直接电联,望您看到尽快回复留言,谢谢

下面是关于残保金的相关问题:

1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中按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2倍为限的     

2020年的社平均工资还没公布 是先按2019的年平均工资来确定吗?

2.我在河南省统计局中查到的年平均工资有“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和“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

是看自己公司属于哪种性质来确定是选择私营年平均工资还是非私营年平均工资吗?

3.关于年平均工资里面还分各种行业,那这个年平均工资标准是看自己企业所属行业来确定年平均工资还是直接看总的年平均工资?

4.残保金申报缴纳 是怎么申报缴纳?是每月都要缴纳?

我看关于残保金的计算 算的是年度残保金缴纳,是要平均到各个月来缴纳吗?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第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第三条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四条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五条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豫残联〔2020〕22号)规定,第一条 ……(三)明确征收标准上限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第二条  (一)审核、申报时间 为进一步方便缴费人,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的时间均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年度审核本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以及申报缴纳上年的残保金,以后各年度均按以上期限执行。…… (三)调整《残保金缴费申报表》根据残保金征收管理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将分档征收、征收标准上限口径及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政策在《残保金缴费申报表》中进行了规范(详见附件3)。……

    三、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残联〔2009〕238号)第七条规定,保障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当年度征收上年度应缴纳的保障金。……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19年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及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豫残联〔2019〕49号)第四条规定,参加残疾人就业审核和申报缴纳残保金可选择网上审核、申报或现场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也应进行“零申报”。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通知》(财税〔2015〕72号) 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以上政策规定供您参考,具体事宜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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