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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企业出租土地涉税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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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5 14:50:27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符合《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去产能煤炭企业享受减免期间对外出租土地,是否需要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规定:“ 一、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享受减税期间对外出租土地应按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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