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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8 14:31:3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一、从2019年4月起,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滴滴公司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但是没有行程单,可以抵扣吗?
二、专用发票有抵扣联备查。但客运票很多且没有抵扣联,需要备查吗?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 ”)规定,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9公告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只限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因此,若你公司是4月1日后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39公告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凭证,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只限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因此,需凭以上凭证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