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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付款单位问题和盖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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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16:41:5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单位收到通用定额发票比较多,同事提出定额发票的付款单位能不能用公司全称印章代替手写?2、收到一张定额发票,发票上盖两个一样的发票章,一个章模糊,一个清晰,这样的发票能作为报销凭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因此,您可参考上述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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