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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发票开具红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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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8 11:8:2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2017年供应商开出的专用发票开具有误,且被购买方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原件(未认证抵扣),已超过开票日期180天。现需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按“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合抵扣联无法退回的”情形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请问:购买方是否可以直接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是否需要开票方提供丢失专用发票报税证明单。


首先需按丢失发票的程序处理,需要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然后再按相关规定申请红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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