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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销售方,发票被快递寄失了,应该怎么办?要处罚多少钱?
答: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接下来看您是普票还是转票丢失,若是普票丢失可将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给购买方;若是专票丢失,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具体罚多少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