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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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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3 17:18:6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你好。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商品房,按照预计毛利额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填入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预计毛利额-税金(土地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请问这个税金是否含本期应交呢?还是单单指的是已交税金?

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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