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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个体工商户,在互联网从事经营,平常主要是微信和支付宝收款,但是个人也有其他方面的收入来源,请问怎么计算我的经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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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 16:17:4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第一个,我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互联网从事经营,平常主要是微信和支付宝收款,但是个人也有其他方面的收入来源,请问怎么计算我的经营收入?


第二个,我平常都要缴纳那些税务,具体怎么计算?


第三个,税务局是根据我的银行流水来查账吗?


第一、个体工商户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①查账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以前有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个体工商户(除房屋租赁业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是现在,暂未出台关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需要照常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敬请持续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税务局发布的相关最新优惠政策。

关于收入总额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五款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关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具体请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文件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②核定征收。根据《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国税发〔2006〕191号制定,湖北省税务局2018年第4号公告修改)文件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核定的定额,包括其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所得额或实行从量计征税款的计税产品或者商品的经营数量。

   第三条规定,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暂不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对虽设置账户,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可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应税销售额超过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一律不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第二、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至于还可能涉及到哪些税费种,需要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您实际发生的业务来判定。

第三、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规定,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一条 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第十三条规定,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控收款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记录,可以视同经营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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