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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储备商品优惠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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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 16:45:23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六、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现在是否可以享受优惠?如何办理?电子税务局没有选择项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第六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目前可以对应文件享受优惠。

2、系统中无对应选项。建议税局办理优惠备案或咨询当地是否有其他备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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