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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5 15:4:2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昨天去税务问,罕见病备案可自由选择,我想再确认下,假如对方未备案,开给我们13%的发票,我们备案了,开3%的销售发票,那这样进项13%的票还能抵扣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因此,上述贵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