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继续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gg2.jpg

2021-1-17 1:2: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专科毕业后无业,进行成人专升本考试(在家自学报名考试)。问题1,这种形式属不属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 ,如果属于,根据专项附加扣~继续教育的规定:个人接受本科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可以选择由父母扣除,或者选择由本人扣除。《注意,这里并没说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非得是不是全日制的》如果选择父母扣除,应该扣除多少钱?


注:成年人通过高升本或者是专升本的考试进入本科大学的一种学习方式

答: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综上所述,原则上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只要报名后,学籍录到教育部门的系统里就可以开始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关于学籍信息的查询,建议咨询教育部门。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个人所得税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