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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1月份税款时,作为1月份的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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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 14:43:15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2月24号前取得的2月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未完成1月份纳税申报前能认证后,如能认证成功后,能在2月24日前申报1月份税款时,作为1月份的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吗?

答复如下:
2月申报期内在未完成申报的情况,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只能查询勾选到1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待1月所属期报表申报完成后方可勾选到2月开具的发票,故2月开具的专用发票无法放在1月所属期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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