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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数量与实际数量,总金额不变,但数量减少一半,单价增加一倍,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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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1 17:9:24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销售给A公司48*1200=57600,A公司要求开票24*2400=57600,总金额不变,但数量减少一半,单价增加一倍,这样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上述变更数量和金额开具发票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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