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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7 13:59:1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2017年申办了一家企业,由于自身原因,并未经营,长期零申报。现向税务局申办注销,税务专管员要求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和房屋租赁发票,没有完成就不与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如您的印花税没有缴纳,您需要补缴;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建议您根据房产权属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