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加计扣除问题

gg2.jpg

2021-1-27 13:49:5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是否还可以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率是多少?



如您想咨询的问题为加计抵减扣除政策,您可参阅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加计抵减扣除政策。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