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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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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 11:2:19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

      我想咨询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问题:

1、购买冻牛肉做为原料只加盐腌制切片成的牛排(牛排是生的,煎下就可食用的),是否可算为农产品初加工免所得税。

2、购买冻牛肉做为原料加调味料(含盐、味精、嫩肉粉等)腌制切片成牛排(牛排是生的,煎下就可食用的),是否可算为农产品初加工免所得税。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附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二、畜牧业类

(一)畜禽类初加工

1.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

......。”  因此,贵司购买冻牛肉做为原料腌制切片成的牛排,不属于上述文件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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