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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搬迁,原场地不使用的,能否免征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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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1 15:37:5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规定,《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将根据减免税政策的新增、废止等情况,每月定期更新,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下的“申报纳税”栏目发布。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中的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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