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问题

gg2.jpg

2021-2-23 11:19:33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从供应商处采购已焊接好的线路板,包装、标签、支架、胶带、说明书及软件,我公司进行组装后出口,请问这种生产方式可以选择"免抵退"税方式进行出口申报吗?

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出口退税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