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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5 14:40:45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人社部《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五条,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请问企业按该规定比例标准上缴的企业年金是否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还是只能按补充养老保险的规定在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5%范围内扣除?
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比例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