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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三的时候,填写了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进项税数据,表中合计数怎么不能累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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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7 15:25: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1.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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