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办理迁入,办理流程:1.企业到我局市民中心窗口现场办理(即来即办,无需预约)申请接收函(同意迁入证明)。材料:(1)申请书(企业自己打印,A4纸,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外资企业,企业在申请接收函前需到原注册地工商部门申请征询意见函,函写给我局。)2.去原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迁出手续。3.档案寄到市民中心后,企业经办人网上预约时间,备齐相关材料前往窗口办理。操作流程: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统一认证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右上角的“我要申请”—商事主体迁入登记—办理。所需材料:请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政务服务-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处搜索:“企业迁移(迁入本市)”-在“办事指南”处点击相应链接-“申请材料”处即可查看。注:地址迁入深圳后,企业名称需变更成以“深圳市”开头的公司名称。按照以上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