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物流行业,目前认定是经纪代理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现有从厦门给客人运货到深圳,我司是无物流车,因此再委托给拖车行。请问此部分业务是否属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可以开具9个点的发票?

gg2.jpg

2021-1-29 14:27:35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司是物流行业,目前认定是经纪代理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现有从厦门给客人运货到深圳,我司是无物流车,因此再委托给拖车行。请问此部分业务是否属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可以开具9个点的发票?谢谢


经纪代理服务属于商务辅助服务,与物流辅助服务同属于现代服务大类。无运输工具承运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按照9%适用税率计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

   (一)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税收征管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