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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2 18:4:36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您好,请问一下四川自贡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相关文件。
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地税发〔2006〕85号),对下列应税项目,分别按相关比例核定计征印花税
2.商业企业购销业务(买卖业务),采购业务按实际采购金额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销售业务按实际销售金额30%-5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纯零售业务除外),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3.其他企业从事购销业务按其所从事的行业(即业务范围)分别适用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购销业务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4.加工承揽业务,按实际加工承揽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5.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6.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业务,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7.财产租赁业务,按实际租赁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租赁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8.货物运输业务,按实际运输费用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货物运输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9.仓储保管业务,按实际仓储保管费用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仓储保管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0.借(贷)款业务,按实际借(贷)款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借款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1.财产保险业务,按实际保费收入或支出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财产保险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2.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业务,按实际收取或支付金额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
13.产权转移业务,按产权转移实际金额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 。 1.工业企业购销业务,分别按实际购销金额8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依照“购销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