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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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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10 14:13:4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答: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因此,分公司属于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简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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