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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6 15:59: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 ”)规定,自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你司取得的网约专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符合上述规定,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