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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8 17:44:1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建筑企业,有园林绿化项目,3月份购的农产品并开具了发票,因没支付货款,对方没给我们发票,到5月底才给我们,在6月申报抵扣中却要求我更改按照9%申报抵扣,这是为什么?我认为是3月的发票,应该按照10%来计算抵扣。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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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纳税人取得农产品自产自销免税发票,按抵扣时间计算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