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纳税人如何选择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gg2.jpg

2021-2-23 11:31:26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尊敬的税局领导,单位新员工因入职时间不长,2019年初发几千元年终奖,当时的办税员按年终奖申报个税,但年底年终奖金额相对较大,且必须当年发掉,根据相关制度,纳税人可选择是否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纳税人的想法是年底按年终奖申报,年初的并入综合所得,但问题是目前系统申报时无法提交,请问是否可以等到3月汇算清缴时将原来申报的年终奖作为综合所得,再申报本次年终奖,期待解答,谢谢!

回复如下:
年终奖预缴时,若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则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一并并入综合所得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个人取得所得按所属期确定归属于哪个纳税年度。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个人所得税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