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4-7 10:33:21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发票,业务发生时间是2019年的,能不能申请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可以要如何申请,目前申请总是被驳回?这个要怎么处理?文件明确要求优惠期间是2020年3-5月份,那之年发生的业务申请开票为什么开不了啊?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因此,建议自行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