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事依法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活动的,可以不办理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 同时,《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无需办理商事登记的,不视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昵称必填
邮箱选填
网址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验证的码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