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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 11:49:1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事依法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活动的,可以不办理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 同时,《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2020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无需办理商事登记的,不视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