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纳税知识 » 正文

冀地税函〔2009〕141号

gg2.jpg

2021-8-17 14:25:1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冀地税函〔2009〕141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还继续有效还是已经被废止了?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冀地税函[2009]141号)    

   【全文有效】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纳税政策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