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8-20 16:11:5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财税[2010]1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的纯生物柴油符合国家《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标准。按道理说此标准指本文出台前的【GBT 20828-2007 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 (BD100)】,2015年又出台了【GBT 20828-2015 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 (BD100)】标准,可是最近从“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查询,最新的【GBT 20828-2015 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 (BD100)】标准废止了,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此项要求还需要依据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5号 )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第一条第二项中“《柴油机燃料调合生物柴油(BD100)》”是指“《柴油机燃料调合用生物柴油(BD100)》”,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