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2-4-18 10:55:32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基于主体为企业认证开设微信公众号商城,商城某功能涉及到分销功能。模式如下 A用户发展了直属下线,A为本人首级。发展了B级为下线。B推荐了C级-D级加入..!A可享受下线B-C-D购买商品佣金分别为B(30%)C(30%)D(5%) ...相关法例超3级即违法,那么现时若(A)获取-B-C-D请问超过三级吗,是以B开始计算还是A开始计算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您咨询的商品分销模式涉嫌传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