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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9 10:43:1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司委托甲公司加工货物,后因质量问题我司拒收货物,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我公司,法院判决加工合同解除,我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可得利益损失,请问对于该可得利益损失,甲公司需要开发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
第二十六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