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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户企业法人预留电话、生产地电话、注册地电话与本人信息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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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9 9:58: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正常户企业法人的预留电话、生产地电话和注册地电话,在税局系统显示的是我的手机号码,我已经离职6年了,法人也联系不到(据说已经进监狱了),去裕华区税局大厅回复无权限撤销法人电话,我诉求是:将我的电话号码从这家企业信息中撤销掉,我要创办新企业将会受到影响,无法办理涉税业务,而且不想跟他们有任何瓜葛了,请求帮助,谢谢。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规定:

    解除相关人员关联关系

   【办理材料】

主张身份证件被冒用于登记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的主张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个人声明 1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财务负责人和其他办税人员离职后,原任职单位未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维护 离职证明 1份

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报案回执复印件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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