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1-18 14:52:36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如何理解财税2016 36号文件,附件4中第七条,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回复: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该条规定进一步的解释,具体以法律法规为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涉税事宜以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答复或核实判断为准。感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