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本站微信 广深财税服务 - 深圳财务公司注册|广州代理记账报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申请|财务会计做账外包
你的位置:首页 » 办税百问 » 正文

筹建期取得银行理财收益是否即认定企业已开始生产经营?

gg2.jpg

2021-1-20 10:49:3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公司于2016年注册成立,目前仍在筹建过程中,尚未开始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2018年将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取得理财收益,请问:取得银行理财收益是否即应认定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要进行2018年度企业所得得税的纳税申报?还是说2018年仍属于筹建期、银行理财收益冲减开办费(等正式开始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后再一次性计入当年度费用)?


回复如下:属于筹建期,银行理财收益冲减开办费。

  • 本文来自: 广深财税服务,转载请保留出处!欢迎发表您的评论
  • 相关标签:新设企业  
  • gg1.jpg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一针见血的评论,你还等什么?

    必填

    选填

    选填

    记住我,下次回复时不用重新输入个人信息

    必填,不填不让过哦,嘻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