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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15:6:50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离职后,公司不配合变更财务负责人,个人无法取消实名认证信息,导致财务负责人与实际不符,请问税局是否有相关行政措施,保障公民和国家利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第八条规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的手机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授权或代理行为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纳税人需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授权关系解除手续。纳税人未及时变更办税人员的,办税人员(不包括法定代表人)可以提供个人声明(附件2)等相关资料,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
上述答复仅供参考,具体办理建议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