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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8 17:51:2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附件7:附件2-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DOC 相关说明
本清单一式两联:第一联,销售方留存;第二联,销售方送交购买方。
文件未要求复印清单。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