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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缴纳无法办理,抵债资产四年仍未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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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6 10:5:25 | 作者:adminhe | 0个评论 | 人浏览

我行拥有法院裁定抵债资产,资产为位于长垣县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为尽快完成过户,我行愿意负担所有税费。但因原产权人不配合出具增值税发票,税务局这边始终告知我方不能拿办理相应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缴纳手续,现已过去四年,仍无结果。期间银行无法时间控制抵债资产,也无法进行资产处置,导致每年损失数百万元。故特向贵单位询问原产权人不配合情况下应如何办理缴税事宜,非常感谢--

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附件1……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规定,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第八条 纳税人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一)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三、其他政策……(二)……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规定,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第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

    五、根据《河南省税务局税收业务规范》规定,1.3.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四、附报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份;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2份;……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2份(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填报)……1.3.13.3其他情况土地增值税申报【四、附报资料】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2份(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7日内)……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5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6房地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及您的描述,由法院裁定的抵债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应由转让方(即原产权人)缴纳,受让方需要缴纳契税。如交易双方约定过户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税法法定的原则,各税种的纳税人由各个单行税法或暂行条例决定,不能因为买卖双方的自行约定而转移纳税主体。如转让方转让的房地产涉及扣除项目的,应当取得上述符合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建议转让方按照规定并携带资料办理相关增值税及土地增值税申报。因篇幅有限,您可以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网站 (http://henan.chinatax.gov.cn),在“首页”-“办税指南”中查看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而受让方方面,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具体办理事宜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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