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地址托管、银行开户、出口退税、工商变更、公司注销等业务(仅限广州、深圳地区)
电话(微信):18565769935
2021-1-23 20:27:47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餐饮服务行业在疫情期间免税收入,开具了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实际申报时也是按1%申报的,是不是应该做免税申报的,交的税款可以退回吗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
作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你公司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8号公告的执行期内享受餐饮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无需收回已经开具的有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纳税人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的税款,如已经缴纳入库,可以申请退(抵)已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