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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13 10:25:28 | 作者:admin | 0个评论 | 人浏览
你们出政策真好,只针对企业减免费用,疫情期间企业没钱,请问你觉得我们个人缴纳社保的就有钱吗?你给企业减免费用,反而增加到我们个人缴纳费用上,天理何在?查询一下为什么,只支持企业减免费用,我们个人就不是人?为什么反而增加了一百多?为什么你们减免企业的费用为什么要要增加到我们个人缴纳费用上?你们为什么不关注我们个人缴纳费用有多难?本来都没长久工作,你们还涨价一百多?一年一涨价怎么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 的规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制定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因此,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税务部门属于社保征收部门,我省的征缴模式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机关,作为税务机关征收的依据。自然人的缴费标准问题建议您咨询社保部门,社保热线12333。